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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首批15个部门 “三定”规定正式印发

■通讯员 淮编办

本报讯 3月19日,市委政法委、市委网信办、市委巡察办、市委老干局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市医疗保障局、市商务局等15个部门“三定”规定正式印发,对部门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进行全面调整优化。

本轮党政机构改革是历次改革中涉及面最广、任务最重、实施难度最大的一次,且距上一轮机构“三定”时间较长,部门承担的任务和要求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。根据中央、省委部署要求,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决定,抓住此次机构改革契机,对市本级47个部门重新组织开展定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“三定”工作。

为确保“三定”规定符合上级要求、切合淮安实际,市委编办以法律法规为依据,以中央、省委、市委有关规定要求为遵循,以省对口部门“三定”规定和部门原“三定”规定为参考,从职能配置、处室设置、领导职数等方面研究制定“三定”规定审理原则和具体口径,为“三定”规定制定工作明确操作指南。有关政策口径得到市委编委领导一致认可,并明确要求守好纪律红线,规定口径不突破,最大程度保证“三定”规定制定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严肃性。

分组负责、上门服务、强化对接是高效推动“三定”规定制定工作的法宝。为切实做好“三定”审核对接工作,市委编办专门成立6个审核小组,明确联络员对接服务部门“三定”规定制定工作,重点做好政策解答、问题反馈等工作。新组建部门表示,通过一对一无缝对接,对党政机构改革的认识更加深刻了,对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把握得更加精准了,对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、机构设置的路径更加明确了。(下转A2版)

(责任编辑:凌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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